2006年10月18日

幹,又關七年級生屁事!


真他媽倒楣,三不五時就被拿來說嘴。
25歲也能歸類為七年級生,擦邊也擦得太硬了吧...

Read More...倒不如這樣改:


如果是媒體工作者撞的就沒問題了


還是 S26 比較安定...


歡迎使用比較有天良的 Firefox


好熱、好樂,傻傻分不清楚~(感謝 K 提供本新聞標題)


Skyㄆ、Sky屁,傻傻分不清楚~

新聞根本就不可以擅下「沒天良」之類的誘導判斷
刻意劃分族群、製造輿論對立,這才是真正的沒天良

5 篇留言,按 這裡 留言

oddball 提到...

七年級生是原罪呀...

正如同執行火星文開發計劃的八年級生

五十步笑一百步,人性一直以來都是這樣

JoJohn 提到...

無聊到修那麼多的標題,
不如來修剪一下葉子!

BRIAN 提到...

沒天良!喝珍珠奶茶不加珍珠半糖還把人撞成二半

沒天良!PHOTOSHOP不會遮罩的把人撞成二半

沒天良!用廣角大光圈的把人撞成二半

沒天良!用無X X名空間的把人撞成二半

沒天良!反拖搞261還把人撞成二半

沒天良!只會腦殘螺旋丸的把人撞成二半

沒天良!把人撞成二半的人又把人撞成二半

匿名 提到...

沒天良,坐車的人把人撞成二半。

moxamax 提到...

沒天良!被撞兩半的人害七年級被逮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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